交通小事故,私了更好

August 7th, 2006 by inway

今日,从创业园前往湖滨南,途径仙岳隧道时,隧道直行方向交通繁忙而缓慢,97路车过红绿灯直行内道时,超过左侧另一同向前行的五菱微型车,五菱微型车在97路公交车的左侧后三分之一车身处于公交车挂擦,五菱微型车的右侧后视镜与车身挂擦(具体损坏情况由于本人目视角度不佳,无从判别)。

显然是一个小交通事故,虽然处在红绿灯下和监控器之下,两个驾驶员仍不能免俗地进行了一番言语上的争论,微型车驾驶员显然更擅长于这种争论的气氛,从表情上判断,口气是比较重的,依稀听到一些方言的斥责声。

当然,前行的车流都受阻了,很快,两个处理事故的交警(骑警)就巡逻到了现场,经过快速的勘察,估计是判定为小交通事故,只见交警说了几句话后,97路公交车司机掏出200元给五菱微型车司机,而过程中,双方都没有被要求任何罚分(没有登记驾驶证号的环节)。看来就是“私了”。

“私了”后,公交车司机就转身回驾驶室,但是微型车司机依然骂骂咧咧,只见交警之一大声喝道:干什么!。这是处理过程中唯一听到一次交警大声说话,当然这声棒喝立马让微车司机收声上车。

“私了”真好,全过程只有几分钟,肇事双方都得到一定的教育,事故的损失得到适当的赔偿,因为是小事故,且难以判定绝对的是与非(本人观察),所以“私了”而双方都不用罚分。实在是很有人性的交通管理方式。而交警最后的斥责,更是减少了双方进一步矛盾激化的可能。

交通小事故,“私了”更好。

放之其他的管理也是如此,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并解决问题,处罚从来就不是目的,所以人性化管理的推行,是相当有意义也值得借鉴的。

One Response to “交通小事故,私了更好”

  1. ivy wrote on 08/10/06 at 8:28 pm :

    看来你是从芝加哥回来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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