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一个开放的渠道平台

September 28th, 2005 by inway

最近跟两个可能的合作伙伴在聊,萌发了启动一个开放渠道平台的想法。我觉得厂商区域化的政策无可厚非,只需关注政策内容是否隐藏有兔死狐烹、鸟尽弓藏的意味,或者关注厂商的过往是否有商业伦理问题就可以了。

重要的是,区域化的政策并无法完全地覆盖区域内的所有潜在客户,中国有别于西方的商业潜规则是有文人相轻的倾向的,或许开发出潜在客户的网络营销公司不愿从某产品的区域总代那里购买服务,这时候,如果有个第三方的渠道平台,双方是可以在不知道彼此的情况下达成交易的,一方获得服务,一方获得业绩(或许是通过平进平出来达成的)。交易平台收取小比例的交易费用。

但是渠道平台的价值不在于此,而在于适用了传统商业的商业规律。

新品的上市,除了广告之外,还需要通过渠道获得充分的在销售商层面的露脸机会。等到销售商都熟悉,并接受和操作一定规模的新品之后,再走向部分的专卖店(直营或加盟)。

网络服务产品的销售也应该有这样的商业模式存在,开放的平台为所有网络服务产品在生命周期的前段提供充分地面对销售商推广的机会。由于是开放的平台,所以,每个厂商可以直接制定并执行自己的期望渠道政策,无须考虑平台的政策。

从平台来说,因为提供了这样的机会,所以可以从销售中获取按销售额指导下的佣金和固定的推广费用。

如此,合作可以是长期也可以是短期,各方都可以按照各自产品的生命周期和需求周期来安排自己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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